柳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摄影家协会网是为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提供的切磋摄影艺术交流摄影经验体会的平台;是为摄影商家提供摄影器材信息的平台。
    第2条 柳州摄影家协会领导的摄影家协会网管理团队负责论坛的运作和管理。
    第3条 论坛的管理原则是,在集中的前提下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规则的范围内尽量宽容,在宽容的基础上强调规则。
    第4条 摄影家协会网以发表原创摄影作品为主,以影会友,以影交流。
    第5条 任何参加摄影家协会网交流活动的个人、团体及企业,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管理人员和管理机制

    第6条 论坛的管理人员是管理员、技术总监、超级版主。 由管理员、技术总监及超级版主组成决策层,由版主组成管理层。
    第7条 管理员与决策层管理员共同组成网站领导小组,以召开会议或以在论坛QQ管理群讨论形式集体行使下列职能:
    一、把握论坛的讨论方向和管理原则;
    二、决定论坛分区和版块的设置、合并、取消及命名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论坛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论坛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四、审议决定论坛影赛规则并组织影赛评选;
    五、对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培训、考评和工作指导;
    六、监督检查和评议各版执行论坛制度情况、版主的工作质量;
    七、决定版主的招聘、任命、提升、免职、调动及奖惩等事项;
    八、审查批准网站和论坛摄影创作活动的经费支出;
    九、利用论坛策划、实施网站的商业运作。
    第8条管理员
    1、向领导小组提交论坛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召集论坛领导小组会议,主持网站领导小组会议室讨论论坛工作重要事项;
    3、决定超级版主的工作分工及管理权限;
    4、决定任命、调整、免除论坛技术总监、超级版主;
    5、特别紧急状态下,对任何管理人员直接行使免职权。
    6、发布和撤消网站公告。
    第9条 技术总监
    技术总监为网站技术管理员,参与论坛领导小组工作,对管理员负责。
    技术总监在论坛的职责:
    1、保证网站安全、正常运转;
    2、健全丰富网站功能;
    3、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的咨询,指导网友对网站功能的操作;
    4、提出网站升级建议并进行升级操作。
    第10条超级版主
    超级版主根据需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别对管理员负责。超级版主参与论坛领导小组的决策。超级版主在行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与管理员沟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超级版主服从管理员决定。
    超级版主的职责:
    1、策划、组织网站摄影创作、影赛、会展等大型活动;
    2、监督、考察版主的日常工作,掌握版主考勤状况;
    3、协调、指导各版块管理工作,处理版之间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4、向论坛领导小组提交版主、版主的考核材料和任免建议。
    5、接受版主关于论坛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在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向论坛领导小组提交增加、合并、取消分区或版块的建议方案;
    6、审查版主提出的跨区移帖请求,符合移帖规定的实施移帖操作。
    7、在无法与版主取得联系而情况比较紧急或者区版主、版主均消极怠工甚至长期不工作的情况下,可直接对非常敏感的主题、回复实施转移、锁定或者删除操作。在实施转移、锁定或者删除操作后,应使用站内短信及时向该帖所在版版主通报;
    第11条 版主
    版主在行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争议,应与超级版主沟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版主服从超级版主决定。
    版主的职责:
    1、协助、配合超级版主策划和组织摄影创作活动;
    2、负责本版帖子的评价及管理,对新发帖及时给予回复点评;
    3、负责本版导向,运用加精华、置顶、锁定等手段引导影友向正确健康的交流方向发展;
    4、负责本版交流秩序的维护,保持本版主题门类的有序,清理违法违规的主题;
    5、协调、处理网友在本版的纠纷,解答网友在本版中提出的问题。
    第12条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1、本人为中国大陆公民或长期在中国大陆生活的外籍公民,摄影家协会网会员,有参加摄影家协会网网站管理工作的愿望;
    2、品行端正,客观公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勤奋热情,是非分明。善交流,不偏激,在影友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正面影响力;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严格执行和模范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服从领导,积极配合和支持网站的各项工作;
    4、热爱摄影艺术,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情趣,掌握基本的摄影知识,能基本准确地对摄影作品进行评论;
    第13条 管理人员的产生
    技术总监、超级版主由管理员直接任命产生。
    版主从会员中招聘,由论坛领导小组考核任命。程序为:由管理员发布招聘公告,经本人报名申请,由领导小组考核其资格条件, 合格者确定成为预备版主上岗试用。领导小组在试用期考核预备版主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条件及业绩。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由领导小组正式任命。
    第14条 版主的免职与调整
    1、连续30天以上不登陆论坛又不请假的版主应予免职;
    2、连续7天没有管理操作并且没有在所辖版块回帖的版主应予免职;
    3、长期不能认真执行论坛规定,版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版主应予免职;
    4、未经管理员或分管超级版主批准,私自以摄影家协会网名义组织活动或者单独邀请模特的版主,应予免职;
    5、本人提出辞职的版主可以免职;
    6、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或论坛管理的需要提出调整请求的版主,可以根据论坛的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7、根据论坛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征得本人同意,可以对版主进行岗位调整。
    第15条 论坛所有管理人员均实行季度述职制度。逢每季度末下旬于网站内务区设述职专帖。述职专帖标题为:“X年X季度述职专帖”。该月底之前,各超级版主、版主于专帖内回帖述职。述职内容为:
    1、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论坛管理工作的感想、意见和建议。
    述职内容为评价管理人员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会员

    第16条 凡在摄影家协会网注册者均为柳州摄影家协会网会员。
    第17条 论坛提倡会员只注册一个ID参加论坛交流。论坛禁止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字和图片等特殊标志注册,禁止使用具有政治或宗教敏感性、有损民族团结、侮辱他人和有伤风化的ID及头像。
    第18条 同一会员注册二个以上ID的,一经发现,由版主给予警告并同时注销其使用的所有ID。
    第19条会员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摄影作品的交流。提倡会员将待发表作品进行筛选,只上传自己满意的作品参加交流。
    第20条 会员在发表作品前,应明确各种法律关系。凡发生法律纠纷者,均应自行解决。
    第21条 会员应以真诚的态度参加作品讨论,坚持“对片不对人”的原则,提倡说真话。严禁在讨论中讽刺、挖苦及使用不良词语,严禁人身攻击。
    第22条 论坛设贵宾会员。贵宾会员为荣誉称号。资深摄影家、资深摄影评论家以及对摄影家协会网作出突出贡献者,应授予贵宾会员称号。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23条 论坛分设:风光风景、人物人像 、生态小品、纪实民俗、摄影学堂5个版块。所有版块只能发表原创摄影作品,严禁以他人图片冒充原创摄影作品; 摄影学堂是以图片及文字为主的有关摄影交流版块,、转贴的有关摄影、后期制作等技术性文章必须注明出处。
    第24条 论坛的分区、版块数量及主题,由领导小组确定。增加、删减或合并版块,应事先征求各版版主的意见。
    第25条 精华主题
    精华主题是指论坛内发表的优秀原创摄影作品和优秀原创或编撰的文字作品。
    精华主题分为精华主题和推荐主题。精华主题为版块精华主题,由版主操作。推荐主题为论坛精华主题,由超级版主从精华主题中选拔。
    执行精华主题操作的版主、超级版主,必须注明设置精华的理由,否则上级管理人员可以取消精华设置。
    一、原创摄影作品在图象清晰,色彩饱和,画质良好,制作认真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可以设为精华。
    1、用光考究,具有突出的光影效果,视觉冲击力较强;
    2、构图新颖有创意,光影效果较好,有较强的美感;
    3、人物形象特别生动,用光良好;
    4、记事真实、完整,信息量大,主题具有比较厚重的内涵或较深刻的社会意义;
    5、观念前卫具有突破性,后期制作精良。
    二、原创文章在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层次清楚、文字通顺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可以设为精华。
    1、文章结构严谨,文采飞扬,叙事生动完整,感情真挚,具有文学价值;
    2、文章实事求是,分寸恰当,分析透彻,论证有力,敢于针砭时弊,所表述的观点具有较强的建设性;
    3、文章内容具体详实,通俗易懂,学术性或操作性较强,具有较高的资料保存价值或较强的工具性。
    第26条 置顶主题
    1、特别优秀的原创精华摄影作品或文章可以作为示范作品置顶;
    2、未达到精华标准的原创摄影作品,在图象清晰、色彩饱和、画质良好、制作认真的前提下,在摄影理念、构图色彩创意等方面有特别的新意,具有较强启发性的作品,可以置顶;
    3、论坛发布的重要通知、公告等,可以置顶。由超级版主执行操作。
    除上述第3项以外,主题置顶时间不应超过3天。特殊需要的可以延长到5天。
    除上述第3项以外,执行置顶操作的版主、必须注明置顶理由,否则上级管理人员可以取消置顶。
    原则上全论坛置顶主题数不超过2个,全区置顶主题数不超过2个,版内置顶主题数不超过3个。
    第27条 删除主题
    下列主题、图片和回复应该删除: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政治性错误或争议的主题、图片和回复;
    2、有损民族团结、宗教感情、网站内部团结以及有淫秽内容的主题、图片和回复;
    3、具有明显的人身攻击内容和未经本人允许泄露他人隐私的主题、图片和回复;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归属有争议的主题、图片和回复;
    5、在回复中只有表情符号而无完整文字表述的;
    6、图片尺寸不符合论坛要求,横幅图片横边像素大于700像素或者小于300像素、竖幅图片横边像素大于700像素小于200像素;
    7、模特本人反对发表的该模特的人像摄影作品;
    8、重复上传的图片;
    9、由于摄影技术、扫描技术或其他操作造成的图片质量低下、显示效果不正常的图片;
    10、未经允许发表的商业广告、有商业或招徕性质的网站和团体介绍、其他网站或组织的活动公告;
    11、其他与摄影交流毫无关系的图片和文字。
    第28条 转移主题
    主题与所发版块内容不符或者主题中有不适合公开发表的内容但又不宜删除的主题,版主应及时向超级版主申请转移主题,由超级版主审查后转移到合适的版块。如需跨区转移,超级版主转移主题。
    第29条 锁定主题
    正常主题内发生不良或无意义争论且无法制止时,可以锁定该主题。
    因论坛管理的需要禁止回帖的主题,可以锁定。
    第30条 会员禁言
    违反本条例 第21条规定的,应予全论坛禁言处理。
    由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给予禁言处理,禁言期限为10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禁言30天。
    禁言两次以上,禁言解除后仍不改正者,可予全论坛永久禁言。

第五章 摄影创作活动

    第31条 摄影创作活动分为网站活动和论坛活动。网站活动由管理员策划和组织,论坛活动由超级版主策划和组织。
    第32条 摄影创作活动须制定活动方案,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
    1、活动的主题和内容;
    2、活动时间和地点;
    3、参加人员的资格和人数的限制;
    4、所需费用及缴纳办法;
    5、集合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33条超级版主组织论坛活动,应向管理员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可以向领导小组申请必要的经费。
    第34条 摄影创作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于论坛内公示该次活动收支帐目,接受网友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
    1、收到金额总数;
    2、支出项目及单项金额;
    3、支出总额;
    4、节余或者超支金额。
    第35条 摄影创作活动应展示柳州摄影家协会网站站旗。
    第36条 任何会员及管理人员均不得擅自以柳州摄影家协会网站名义单独邀请模特进行创作活动。凡属假借摄影家协会网名义单独邀请模特发生的任何问题,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严重的,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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