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文章来源:柳州摄影网 编辑:老景观 发布于:2009年12月24日 已有人浏览本文
本会积极稳健地将我市优秀摄影人才发展为本会会员。
一、凡是热爱摄影事业的工作者、爱好者、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具备有如下入会条件其中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入会条件细则”:
1、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的摄影工作者或技师职务的摄影从业人员。
2、在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出活动中入选四幅或一等奖一幅,或二、三等奖二幅者。
3、在自治区(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出活动中入选两幅或获奖一幅者。
4、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出活动中入选一幅者。
5、在自治区(省)级出版发行的摄影专业刊物上发表摄影作品与本细则第三点相同。
6、在国家级出版发行的摄影专业刊物上发表摄影作品与本细则第四点相同。
7、在自治区(省)级出版发行的摄影专业刊物的读者来稿、月赛、季赛、专题赛等入选作品与本细则第二点相同。
8、在国家级出版发行的摄影专业刊物的读者来稿、月赛、季赛、专题赛等入选作品与本细则第三点相同。
9、新闻摄影报道在市级报刊20幅(组);在省级报刊10幅(组);在中央级报刊3幅(组)。
10、理论研究文章(含翻译)在公开发行的摄影专业刊物发表者。
11、由出版社公开发行的个人专著或合作编著的专业书籍或摄影作品集者。
12、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对摄影事业有一定贡献,并有一定影响者。
二、申请加入本会应经本会会员2人介绍,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和签署意见,填写入会登记表,附本人32mmX45mm(小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入会作品四幅、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小样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推荐手续不具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入会条件者暂不审批。如发现非申请人作品,将取消申请人入会资格。
四、本会每年不定期审批新会员,符合条件一批发展一批。
五、新入会的会员按协会章程交纳会费和会员证工本费10元。